Skip to content
PayByTown

密苏里州小额遗产宣誓书(2026)

在密苏里州,继承人可以通过Small estate affidavit(小额遗产宣誓书,RSMo §473.097),不经遗嘱认证领取最多 $40,000 的财产。死亡后须等待 30 天。房地产:可以包括(见具体规定)。最后核对 .

密苏里州要点

宣誓书上限
$40,000
计算方式
净值(扣除抵押等负担后)
等待期
30 天
有遗嘱时
有特别规定,见下文
需向法院提交
需要
房地产
可以包括(见具体规定)
法院简易程序
Refusal of letters(拒绝签发遗产管理证书,RSMo §473.090)

你能用吗?

输入死亡日期和财产价值。你输入的内容不会离开你的浏览器。

请输入死亡日期和财产价值

  • 在密苏里州,宣誓书(或相关表格)在部分或全部情况下须向法院提交,详见规定。

密苏里州适用于该死亡日期的上限

$40,000

密苏里州示例

假设一位住在密苏里州的父母于 2026年3月1日 去世,只在个人名下的银行账户里留下 $32,000,没有房产。$32,000 没有超过该死亡日期适用的 $40,000 上限,所以家人可以从 2026年3月31日 起使用宣誓书。

密苏里州的规定

  • 宣誓书. 受分配人(distributee,或已认证遗嘱中指定的遗产代理人)向 circuit court(巡回法院)的遗嘱认证庭(probate division)提交一份宣誓书。书记官在宣誓书上附一份证明,宣誓人凭此领取财产、支付债务并分配剩余部分。转移不动产时须登记一份副本。
  • 上限. 全部遗产扣除留置权、债务和产权负担后,必须为 $40,000 或以下(自 2002 年以来未变)。
  • 计入上限的财产. 全部遗产(包括个人财产和不动产),扣除留置权、债务和产权负担。
  • 不计入上限的财产. 以夫妻共有产权(tenants by the entirety)或联权共有(joint tenants)方式持有的财产,就宣誓书而言不属于“逝者的财产”。
  • 等待期. 死亡满 30 天后可以使用。
  • 使用条件. 不能有正在审理或已获批准的遗产管理证书(letters)、遗产管理或拒绝签发证书的申请。如果有遗嘱,遗嘱必须已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认证(§473.050)。宣誓人须宣誓所有债务和遗产税都已经或将会支付,并以所得价值为限对未付债权负责。除非法院免除,须提供至少等于个人财产价值的保证金(bond)。如果所列财产超过 $15,000,书记官会刊登两周的债权人公告。
  • 谁可以签署. 遗嘱中指定的遗产代理人(personal representative,前提是遗嘱已按时提交认证);否则为有权取得逝者财产的任何受分配人。
  • 向法院提交. 向逝者所在县的 circuit court(巡回法院)遗嘱认证庭提交。书记官的证明附在宣誓书上,副本由书记官签发。
  • 费用. 依 §483.580 确定的遗嘱认证法院费用(金额因法院而异),需要刊登债权人公告时另加公告费用;如果没有免除保证金,还需支付保证金保费。

房屋、土地和车辆

  • 房地产. 同一份宣誓书也适用于不动产。受分配人须在土地所在的每个县的契据登记处(recorder of deeds)登记一份宣誓书和书记官证明的副本。
  • 车辆. 在世配偶或未婚未成年子女可以不经遗嘱认证,使用 Form 108 和 Affidavit to Establish Title to Exempt Property(确立豁免财产所有权宣誓书,Form 2305)为一辆车办理过户。否则 Department of Revenue(税务局)接受遗产管理证书(letters)或小额遗产证明/宣誓书。

宣誓书不够用时

当遗产不超过豁免财产以及在世配偶或未婚未成年子女的津贴之和时,probate court(遗嘱认证法院)可以拒绝签发遗产管理证书。当个人遗产为 $15,000 或以下,且没有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时,债权人(包括支付了丧葬费的人)也可以使用该程序;除非获得免除,须提供保证金。法院命令让配偶、子女或债权人可以领取财产,并可登记以处理不动产。

密苏里州的其他注意事项

  • 程序完成后,财产不能再被用于清偿逝者的债务,但有担保的债权人保留其权利(§473.097.6)。
  • 宣誓人必须根据需要出售财产以支付债务;如果资产不足,各份额按比例减少(§473.097.7)。
  • 没有全州统一的表格;各巡回法院自行公布表格(表格链接是第 13 巡回法院(13th Circuit)的无遗嘱版本)。

官方帮助和表格

资料来源(以下官方资料为英文)

这是法律信息,不是法律意见。上限和表格会变化,签字前请向法院或法律原文确认。我们的核对方法: 方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