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因州的身故转让契据
可以。缅因州允许房主用 身故转让契据(Transfer on death deed)(18-C M.R.S. §§ 6-401 to 6-420 (Uniform Real Property Transfer on Death Act),自 2019年9月1日 起生效)指定去世后由谁取得房地产。签署要求:在公证人面前签署;登记要求:须在所有人去世前登记。所有人去世后,受益人要用:死亡通知宣誓书(Notice of death affidavit,18-C M.R.S. § 6-414)。最后核对 .
缅因州一览
- 房地产 TOD 契据
- 有
- 缅因州法律中的名称
- 身故转让契据(Transfer on death deed)
- 法律依据
- 18-C M.R.S. §§ 6-401 to 6-420 (Uniform Real Property Transfer on Death Act)
- 公证
- 需要
- 见证人
- 不需要
- 何时登记
- 须在去世前
- 在哪里登记
- 房产所在县的 Registry of Deeds(契据登记处)
- 去世后文件
- 死亡通知宣誓书(Notice of death affidavit,18-C M.R.S. § 6-414)
- 通知继承人
- 不需要
- 官方表格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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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缅因州使契据有效的步骤
- 签署:公证, 无需见证人。
- 在所有人去世前,到房产所在县的 Registry of Deeds(契据登记处)登记。
这是根据该州经核对规则整理的清单,不是法律意见。Medicaid、共有人、房贷或纠纷都可能改变你该怎么做;县登记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可以提供帮助。
在缅因州订立有效的 TOD 契据
- 法律规定. 业主可以签署并登记一份契据,在去世时将缅因州的房地产转给指定受益人,无需经过遗嘱认证(probate),并且可以随时撤销。
- 签署. 业主签署的契据须具备普通可登记契据的全部要件,并写明转让在去世时发生。契据必须在公证人(notary)面前进行确认(acknowledgment)(法规的模板中如此写明)。不需要见证人。所需的心智能力与订立遗嘱相同。缅因州的不当影响法律(Title 33, ch. 20)也适用。
- 登记. 契据必须在业主去世前在县契据登记处(county registry of deeds)登记。去世前未登记的契据不生效。法规没有规定签署后多少天内登记的期限。每个登记处都有自己的格式要求(例如页边距)。
- 对价、交付、接受. 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业主在世时,不需要告知受益人,受益人也不需要收到或接受契据。
- 表格. 可选法定模板见 § 6-417(契据)和 § 6-418(撤销)。法规说明,该模板并不是用来直接打印并登记的;每个县登记处都有自己的格式要求。
更改契据,以及可以指定谁
- 撤销或更改. 可以通过之后的身故转让契据(TOD deed)、已登记的撤销文件,或明确撤销原契据的普通契据来撤销或变更。撤销文件须在原契据之后进行确认,并在去世前在同一登记处登记。遗嘱不能撤销它(法定模板),撕毁已登记的契据也不起作用。业主在世时出售或赠送该房产仍然有效。共同业主签署同一份身故转让契据时,必须由所有在世的共同业主共同撤销。
- 受益人. 可以指定任何人,包括个人、信托/受托人和机构。可以指定候补受益人。受益人必须比业主活得更久,否则其份额失效。除非契据另有规定,共同受益人平均分得份额,彼此之间没有生存者取得权,失效的份额归其他受益人。缅因州的防失效(anti-lapse)规定和离婚撤销规定(§§ 2-603, 2-802, 2-805)可能改变这一结果。
所有人去世后
- 文件. 死亡通知宣誓书(Notice of death affidavit,18-C M.R.S. § 6-414)
- 在哪里. 房产所在县的 Registry of Deeds(契据登记处)
- 步骤. 产权在去世时转移。为确认产权,受益人可以登记一份经公证的死亡通知宣誓书(notice of death affidavit)。宣誓书列明每位受益人的姓名和地址、房产街道地址、身故转让契据的日期及登记簿册号/页码、业主姓名、死亡日期和地点,以及今后税单的寄送地址。登记处会将副本发送给镇估税官(town tax assessor)。提交宣誓书不是转让的条件,也没有期限。
债务、Medicaid 和配偶
- 债权人与 Medicaid. 如果业主的遗嘱认证遗产(probate estate)无法支付已认可的债权,以及给在世配偶和子女的法定津贴,受益人须承担责任,以所得价值为限。此类索赔一般必须在去世后1年内提出。MaineCare(缅因州 Medicaid)遗产追偿也可以追及死者去世时拥有权益的非遗嘱认证资产,因此身故转让房产可能须承担 MaineCare 的索赔。
- 在世配偶. 该转让须受在世配偶的选择份额(elective share)权利(Article 2, Part 2)以及法定津贴约束,这些可以依据 § 6-102 向受益人追收。
缅因州须知
- 自 2019-09-01 起,只要业主在该日当天或之后去世,该法律就适用于在该日之前、当天或之后订立的身故转让契据(§ 6-403)。
- 业主在世期间,该契据不影响业主的权利、债权人或领取公共援助的资格(§ 6-412)。
- 受益人取得的房产须承担任何抵押或留置权,契据不提供产权担保(§ 6-413(2), (4))。
官方页面
资料来源(英文)
- 18-C M.R.S. ch. 6, Part 4 - Uniform Real Property Transfer on Death Act (table of sections)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18-C M.R.S. § 6-403 Applicability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18-C M.R.S. § 6-408 Capacity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18-C M.R.S. § 6-409 Requirements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18-C M.R.S. § 6-410 Notice, delivery, acceptance, consideration not required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18-C M.R.S. § 6-411 Revocation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18-C M.R.S. § 6-412 Effect during life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18-C M.R.S. § 6-413 Effect at death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18-C M.R.S. § 6-414 Notice of death affidavit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18-C M.R.S. § 6-416 Creditor claims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18-C M.R.S. § 6-102 Liability of nonprobate transferees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18-C M.R.S. § 6-417 Optional template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22 M.R.S. § 14 (MaineCare estate recovery; definition of estate)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以上内容是来自官方来源的法律信息,不是法律意见。TOD 契据可能影响 Medicaid、税务、债权人和共有人;涉及你自己的房产时,请咨询县登记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我们的核对方法: 方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