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弗吉尼亚州的身故转让契据
可以。西弗吉尼亚州允许房主用 身故转让契据(Transfer on death deed)(W. Va. Code §§ 36-12-1 to 36-12-17 (Uniform Real Property Transfer on Death Act),自 2014年6月5日 起生效)指定去世后由谁取得房地产。签署要求:在公证人面前签署;登记要求:须在所有人去世前登记。所有人去世后,受益人要用:法律未规定具体文件。最后核对 .
西弗吉尼亚州一览
- 房地产 TOD 契据
- 有
- 西弗吉尼亚州法律中的名称
- 身故转让契据(Transfer on death deed)
- 法律依据
- W. Va. Code §§ 36-12-1 to 36-12-17 (Uniform Real Property Transfer on Death Act)
- 公证
- 需要
- 见证人
- 不需要
- 何时登记
- 须在去世前
- 在哪里登记
- 房产所在县的 Office of the clerk of the county commission(县委员会书记官办公室)
- 去世后文件
- 法律未规定具体文件
- 通知继承人
- 不需要
- 官方表格
- 州里没有官方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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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弗吉尼亚州使契据有效的步骤
- 签署:公证, 无需见证人。
- 在所有人去世前,到房产所在县的 Office of the clerk of the county commission(县委员会书记官办公室)登记。
这是根据该州经核对规则整理的清单,不是法律意见。Medicaid、共有人、房贷或纠纷都可能改变你该怎么做;县登记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可以提供帮助。
在西弗吉尼亚州订立有效的 TOD 契据
- 法律规定. 个人可以登记一份契据,在其去世时将西弗吉尼亚州的不动产转给指定受益人,无需经过遗嘱认证(probate),并且可以在去世前撤销。
- 签署. 由业主签署;契据必须具备可登记契据的形式,county clerk(县书记官)登记的是经过认证(acknowledge)的契据(或由两名见证人在书记官面前证明的契据)。受益人不需要签名。所需行为能力与订立遗嘱相同。
- 登记. 必须在业主去世前登记。法律没有规定签署后的期限。免缴不动产转让消费税。
- 对价、交付、接受. 不需要付款,也不需要通知受益人、交付契据或由受益人接受。
- 表格. 没有找到法定或州政府发布的 TOD 契据表格。
更改契据,以及可以指定谁
- 撤销或更改.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撤销:一份较晚登记的 TOD 契据(明确撤销或内容相抵触)、一份已登记的撤销文书,或同一业主后来转让该房产的契据(即使其中没有提到 TOD 契据);撤销文件须在原契据之后进行认证,并在业主去世前登记。对契据本身的行为(如撕毁)不能撤销它;法律也不允许用遗嘱撤销。共同所有人订立的契据,只能由所有在世的共同所有人撤销。
- 受益人. 任何“人”('person',包括个人、信托、机构),也可以指定或有受益人(contingent beneficiaries)。唯一受益人先于业主去世的,其赠与失效。多名受益人以按份共有(tenants in common)方式平均分得份额,除非契据另有规定或指定为带生存者继承权的共同共有;失效的份额归其他受益人。
所有人去世后
- 在哪里. 房产所在县的 Clerk of the county commission(县委员会书记官,如需登记任何文件)
- 步骤. 业主去世时,产权转给受益人,须承担抵押贷款、留置权及其他权益,且不提供产权担保。法律没有指明受益人需要登记的宣誓书或其他文件。如果开启了遗产程序,遗产代理人(personal representative)必须在估价表上列出在业主去世时转移的非遗嘱认证不动产。受益人可以放弃继承(disclaim)。
债务、Medicaid 和配偶
- 债权人与 Medicaid. 西弗吉尼亚州的这部法律没有条款规定受益人须承担业主的债务;受益人取得的房产须承担现有的留置权和产权负担。Medicaid(医疗补助):州政府可以对 55 岁及以上受助人的“遗产”提出债权或设立留置权(W. Va. Code § 9-5-11c);法律没有说明 TOD 房产是否包括在内。
- 在世配偶. 该转让须受第 41 章和第 42 章所列条款(遗嘱与继承,包括配偶选择份额(elective share),§ 42-3-1 et seq.)的约束。
西弗吉尼亚州须知
- 2023 年的 HB 3499(2023年6月8日生效)修改了该法:同一业主后来转让该房产的生前契据(inter vivos deed),现在即使没有提到 TOD 契据也会将其撤销(§ 36-12-11);多名受益人以按份共有方式取得,除非契据指定带生存者继承权的共同共有(§ 36-12-13)。只有 § 36-12-13 的修改仅适用于生效日期之后登记的 TOD 契据(§ 36-12-13(f))。
- 如果业主以按份共有人身份持有房产,TOD 契据只涵盖业主自己的权益(§ 36-12-13(d))。
- 在业主生前,契据不影响业主或受益人领取任何形式公共援助的资格(§ 36-12-12(4))。
- 在该法之前订立并已登记、明确表现出 TOD 意图的契据,或无效的生存者继承条款,会被宽松地解释为 TOD 契据(§ 36-12-15)。
- 书记官可以在没有受让人签名的情况下登记 TOD 契据(§ 39-1-2(b)(2))。
- SB 3 于 2014年3月7日通过,自通过之日起 90 天后生效(根据州议会的法案记录,为 2014年6月5日)。
- 西弗吉尼亚州法律没有规定去世后需要的宣誓书或提交文件;请询问县书记官需要哪些文件。
官方页面
资料来源(英文)
- W. Va. Code Chapter 36, Article 12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W. Va. Code § 36-12-9 Requirements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W. Va. Code § 36-12-11 Revocation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W. Va. Code § 36-12-13 Effect at death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W. Va. Code § 39-1-2 Recording requirements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W. Va. Code § 44-1-14 Appraisement incl. nonprobate real estate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W. Va. Code § 9-5-11c Medicaid recovery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2014 SB 3 enrolled (effective 90 days from passage)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WV Legislature SB 3 (2014) bill history; W. Va. Code § 36-12-12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以上内容是来自官方来源的法律信息,不是法律意见。TOD 契据可能影响 Medicaid、税务、债权人和共有人;涉及你自己的房产时,请咨询县登记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我们的核对方法: 方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