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威夷州的身故转让契据
可以。夏威夷州允许房主用 身故转让契据(Transfer on death deed)(HRS ch. 527 (Uniform Real Property Transfer on Death Act), §§ 527-1 to 527-17,自 2011年7月1日 起生效)指定去世后由谁取得房地产。签署要求:在公证人面前签署;登记要求:须在所有人去世前登记。所有人去世后,受益人要用:Land Court(土地法院)房产:向土地法院提交申请(petition),说明转让人已去世,并请求签发新的产权证书(certificate of title)。Regular System(普通登记系统)房产:法规没有规定具体文件。。最后核对 .
夏威夷州一览
- 房地产 TOD 契据
- 有
- 夏威夷州法律中的名称
- 身故转让契据(Transfer on death deed)
- 法律依据
- HRS ch. 527 (Uniform Real Property Transfer on Death Act), §§ 527-1 to 527-17
- 公证
- 需要
- 见证人
- 不需要
- 何时登记
- 须在去世前
- 在哪里登记
- Bureau of Conveyances(产权转让局,Regular System 普通登记系统);属于 Land Court(土地法院)的房产,则在 Land Court 助理登记官(assistant registrar)办公室办理
- 去世后文件
- Land Court(土地法院)房产:向土地法院提交申请(petition),说明转让人已去世,并请求签发新的产权证书(certificate of title)。Regular System(普通登记系统)房产:法规没有规定具体文件。
- 通知继承人
- 不需要
- 官方表格
- 州里没有官方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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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威夷州使契据有效的步骤
- 签署:公证, 无需见证人。
- 在所有人去世前,到Bureau of Conveyances(产权转让局,Regular System 普通登记系统);属于 Land Court(土地法院)的房产,则在 Land Court 助理登记官(assistant registrar)办公室办理登记。
这是根据该州经核对规则整理的清单,不是法律意见。Medicaid、共有人、房贷或纠纷都可能改变你该怎么做;县登记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可以提供帮助。
在夏威夷州订立有效的 TOD 契据
- 法律规定. 已登记的契据会在业主去世时,将其夏威夷州的不动产转给指定受益人。该契据在业主在世期间不产生效力,并且可以撤销。
- 签署. 由个人业主签署。契据必须具备可登记契据的基本要素和正式要件,任何可登记的转让文书都需要附公证确认证书(certificate of acknowledgment,由公证人出具)。不需要见证人。所需的行为能力与订立遗嘱相同。
- 登记. 契据必须写明转让在业主去世时发生,并且必须在业主去世前登记或备案。法规没有规定签署后的期限。去世前未登记的契据不符合要求。Department of Taxation(夏威夷州税务局)表示,符合第527章(chapter 527)身故转让契据要求的文件,不需要转让税证明(conveyance tax certificate,Forms P-64A/P-64B),可以直接在 Bureau of Conveyances(产权转让局)登记或备案。
- 对价、交付、接受. 业主在世期间,不需要通知、交付、接受或支付任何费用。
- 表格. HRS ch. 527 没有规定法定表格。
更改契据,以及可以指定谁
- 撤销或更改. 契据随时可以撤销。撤销只能通过业主在身故转让契据之后进行确认(acknowledgment)、并在去世前登记或备案的文书完成。这可以是之后的身故转让契据(TOD deed)、撤销文书,或明确撤销原契据的生前转让契据(inter vivos deed)。撕毁或销毁已登记的契据并不能撤销它。共同业主签署的契据,只有所有在世的共同业主共同撤销才算撤销。
- 受益人. 受益人可以是任何人,包括个人、信托和机构。受益人必须比业主活得更久,否则其份额失效,但须适用法规交叉引用的遗嘱认证法典中的生存和防失效规定(HRS 560:2-702, 2-706, 2-707)。多名受益人平均分得份额,彼此之间没有生存者取得权。失效的份额归其他受益人。
所有人去世后
- 文件. Land Court(土地法院)房产:向土地法院提交申请(petition),说明转让人已去世,并请求签发新的产权证书(certificate of title)。Regular System(普通登记系统)房产:法规没有规定具体文件。
- 在哪里. 已注册土地:Land Court(土地法院,助理登记官)。Regular System(普通登记系统)土地:Bureau of Conveyances(产权转让局)(法规未规定办理程序)
- 步骤. 对于 Land Court(土地法院)房产,受益人必须提交并办理一份申请,说明业主已去世,并请求以受益人名义签发新的产权证书,之后权益才会转移。对于 Regular System(普通登记系统)房产,法规规定房产在去世时转移,但没有规定去世后需要办理的备案。没有找到 Bureau of Conveyances(产权转让局)的官方指引。法规 527-14 允许放弃(disclaimer)。
债务、Medicaid 和配偶
- 债权人与 Medicaid. 如果遗嘱认证遗产(probate estate)不足以支付已认可的债权,或给在世配偶或子女的法定津贴,遗产方可以对身故转让房产追讨。涉及多处房产时,责任按净值分摊。追讨必须在去世后 18 个月内启动。HRS 346-37 允许州政府对已故 Medicaid(联邦医疗补助)受助人的“遗产”(estate)提出索赔,但所查阅的资料没有说明身故转让房产是否计入其中。
- 在世配偶. 法规规定,身故转让须受遗嘱认证法典中的配偶选择份额条款(elective share,HRS 560:2-202)及其交叉引用的相关规定约束。
夏威夷州须知
- 如果业主是共同业主,且另一名共同业主仍在世,房产归在世的共同业主,身故转让契据不生效(527-13(c))。
- 该契据转让房产时不提供产权担保,受益人取得的房产须承担去世时已存在的抵押、留置权及其他权益(527-13(b), (d))。
- 业主在世期间,身故转让契据不影响业主或受益人领取公共援助的资格(527-12(4))。
- 对于 Regular System(普通登记系统,即 Bureau of Conveyances 产权转让局)的房产,法律没有规定去世后需要提交的具体文件;请向 Bureau of Conveyances 询问需要什么材料。
官方页面
资料来源(英文)
- HRS chapter 527, Uniform Real Property Transfer on Death Act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HRS 502-41, certificate of acknowledgment required to record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HRS 346-37, recovery of medical assistance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 Hawaii Department of Taxation, Instructions for Form P-64A (Rev. 2024) (查阅于 2026年10月28日)
以上内容是来自官方来源的法律信息,不是法律意见。TOD 契据可能影响 Medicaid、税务、债权人和共有人;涉及你自己的房产时,请咨询县登记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我们的核对方法: 方法说明.